近期某網紅將原本要丟棄的沙發改裝成沙發車,並在馬路上行駛,引起網友們的廣泛討論,有人覺得某網紅完成他小時候的夢想很厲害,但有人質疑違法。今日我們就來聊聊自製沙發車能不能開上路呢?
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,「汽車」是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(包括機車)[註1]。所謂原動機,依勞動部網站解釋,指電動機、發電機、蒸氣機引擎、內燃機、水車等[註2]。也就是說原動機,泛指利用能源產生原動力的一切機械。
本件「沙發車」屬利用能源產生原動力的機械,且係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行駛之車輛,因此,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所指之汽車,將受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規範。
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汽車或拼裝車輛未領用牌照行駛,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,並沒入車輛[註3]。如果汽車駕駛人,在道路上蛇行,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,則可能有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,並當場禁止其駕駛,且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[註4]。
本件沙發車並未領有牌照,依照前面所述,恐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。若於道路上駕駛時有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,則也可能會被開罰,不可不慎啊!
註1: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條第1項第1款。
註2:勞動部網站,https://statdb.mol.gov.tw/html/com/st0803.htm。
註3: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、第2款、第2項。
註4: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、第5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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